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共建“丝路国际仲裁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模拟仲裁庭活动成功举行

2017年11月8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共建“丝路国际仲裁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模拟仲裁庭活动成功举行。签约仪式由西安仲裁委员会陕西自贸区仲裁院院长刘德华主持,国际商事仲裁院院长杨阳担任翻译,西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潘俊星、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法学院教师王朝恩、西安仲裁委秘书处处长窦鹏、受理处处长白晓莉、综合处处长张勇共同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秘书长潘俊星致欢迎辞,他指出,西安仲裁委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丝路国际仲裁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并首次举办模拟仲裁庭活动,是仲裁机构的实践与法学教育的理论互相融合的新形式,不仅在提升仲裁理论研究与丰富仲裁实践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人才培养和相互交流方面也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李万强副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与国际商法硕士班的教学情况,他表示设立“丝路国际仲裁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他希望以共建“丝路国际仲裁人才教学实践基地”为契机,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签约仪式后,中国与国际商法硕士班留学生举行了模拟仲裁庭活动。在模拟仲裁庭结束后,潘俊星秘书长与国际商法硕士班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由西交大老师和学生组成的模拟仲裁庭

现场认真观摩学习的国际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