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1年1号)
当前,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呈现多地散发和局部暴发并存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返乡报备制度。所有在外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员,提倡留在原地过节,非必要不回商,确需返回的,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村社区,并通过健康商州微信公众号群众申报模块主动申报旅居史,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从严管控返商重点人群。所有境外(澳门除外)来商返商人员、河北省全域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所辖的低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一律落实14天居家隔离,开展2次核酸检测。从即日起到3月8日结束,对省外返乡人员及本省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须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返乡,对没有相关证明的,必须在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在第7天、第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四办返乡人员到城区医院发热门诊检测,各镇返乡人员可到城区医院发热门诊检测或者到辖区镇卫生院采样点采样送检)。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各镇办、村社区落实网格化管控责任,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
三、从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所有从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备案。经营单位必须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没有检验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储存环境必须落实每1周1次的核酸检测。群众近期请尽量避免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避免海淘、代购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的商品。收到来自这些地区的邮件、包裹要对外包装做好消毒处理。
四、从严管控重点单位场所。全区各医疗机构必须加强院感防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所有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要及时留置隔离,并报区卫健局转运筛查。药店严格落实发热、咳嗽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辖区养老机构和羁押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旅游景点、网吧、KTV、电影院等重点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辖区汽车站、火车站、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行业、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全区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200人以上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以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举办50-200人的线下各类会议、活动等要报告区防控办审批;50人以下会议、活动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宴席举办规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单次宴席不得超过50人,单桌就餐不超过10人。农村(社区)宴席必须向村(社区)报备审批,酒店承办宴席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审批,未报告及未经审批同意的,严禁举办。省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严禁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一切宗教聚会、农村庙会活动。
六、从严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公民个人出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实行公筷制、分餐制、不吃野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城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所有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不主动报备、隐匿活动轨迹等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将适时对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举报电话:0914-236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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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