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20- 202020202020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种业科技创新,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官微、人民法院报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信件请寄: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二号院3号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邮编100160。电子邮件请发:PVP@court.gov.cn。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注明“品种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