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 个人防护责任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主动落实个人自我防护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个人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聚集不外出。近期,要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人员聚集活动,非必要不聚餐聚会,非必要不外出,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有疫情的地区。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到不聚餐、不聚会。孕妇、老人、小孩等人群要减少在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区域逗留,避免到封闭、空气流通差的场所活动。外出时,要戴好口罩,时刻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二、自觉规范戴口罩。佩戴口罩能够降低90%以上的疫情传播风险。广大居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习惯,乘坐电梯和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各类工作场所从业人员等,都要规范佩戴口罩。各类行业主体要履行监督职责,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可以限制进入。

三、主动配合查卡码。各类公共场所要在明显位置张贴“陕西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标识,落实专人测温、验码、监督戴口罩。居民群众进出小区、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机关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口”等各类公共场所,都要主动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配合查验行程卡、健康码。

四、勤洗双手保健康。要时刻保持手部卫生,在公共场所尽量不接触公共物品,不触摸眼、鼻、口等部位,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用洗手液或肥皂清洗双手。室内公共场所应提供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手消、纸巾等,有条件的可放置感应式手部消毒装置。

五、定时通风勤锻炼。所有城乡居民家庭、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每天定时通风,特别是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每天通风3次以上,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居民群众要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保障充足睡眠,提高自身免疫力。

六、密切关注风险区。凡近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诊疗。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接种疫苗筑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广大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人群接种灭活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特别是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老年人和3岁以上儿童,要尽快做到应接尽接。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