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日期:2022-12-02

      2022年12月2日,西安仲裁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西安仲裁委员会主任李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第三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西安仲裁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西安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西安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名单》。

      李洪涛主任指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之际,召开西安仲裁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专题研究事关西安仲裁工作发展的重大事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要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在仲裁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仲裁公信力,着力增强西安仲裁整体实力、竞争力、影响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尊重仲裁庭、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监督,确保仲裁裁决质量,坚决防止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努力保持工作人员、仲裁员队伍的纯洁性。

      李洪涛主任强调,要强化委员会的决策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仲裁委员会决策机制和议事程序,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把好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责任关、廉洁关,严格按照《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仲裁办作为执行机构要全面、认真地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抓紧制定相关制度,适时修改章程,不断完善规则,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工作,加快推动仲裁秘书专业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

      李洪涛主任要求,要认真总结仲裁工作实践经验,充分挖掘西安仲裁文化建设的有益成果,全面研究探索适应西安仲裁工作特点、有利于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增进仲裁工作活力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