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治平,男,生于1966年12月14日,汉族,陕西洛南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同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仲裁员。1996年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1995年度优秀律师,2007年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2006年创优评差竞赛活动优秀法律工作者。系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执行合伙人。2012年4月至今担任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从事执业律师以来,曾担任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商州区财政局、建行商洛分行、中国银行商洛分行、中华保险商洛中支、商州区信用联社、陕西电大商洛分校、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等二十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行政代理、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各类案件1200余件,承办了简学良杀人、徐新明爆炸、安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的辩护工作,获得司法机关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执业中,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敢于仗义执言,具备良好的执业形象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连续十余年被秦南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受到市司法局的多次表彰奖励。

穆治平律师被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首届委员会聘任为案件仲裁员后,积极宣传仲裁法规,推行合同仲裁预约,多次参加仲裁案件庭审裁决活动,重事实、明情节、遵法理,对商洛地区推行仲裁事业做出了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