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建局四年来向一企业白条收费达70余万元
商洛市城建局对“红帽子”企业——商洛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一直用白条收管理费,任意变更企业主管上级和法定代表人,致使企
业正常经营严重受到影响。当初红红火火的企业,如今职工面临下岗,
企业难以生存。
据商洛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一负责人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
国家鼓励政府部门办企业,当时商洛地区建设局将山阳县建安三公司
更名为商洛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挂靠在建设局名下,成为了“红
帽子”企业,并约定每年给局里交一定的管理费。国家出台禁止政府
部门办实体后,商洛市城建局依然不与企业脱钩。由于群众不断反映,
陕西省及商洛市纪检部门责令商洛市城建局与挂靠企业脱钩。2003年
3月4日,商洛市城建局出了一份文件,将综合开发总公司移交给陕西
省建筑业联合会商洛联络组管理,实际上仍把企业掌控在自己手中,
每年照样收取管理费,4年来用白条收费达70余万元。今年2月,又把
公司的主管单位变更为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现在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也被莫名其妙地更换了。
记者来到商洛市城建局财务科,查询用白条收的管理费是否入账,
一位临时负责人说,局长不在,财务账目不方便给记者看。城建局负
责人表示,白条是一种结算方式,收的款没有入局里的总账,是一种
过渡临时手续。
商洛市城建局给报社的一份材料认为,该公司是在局里投资3万
元的情况下成立的。2002年,局里研究与企业脱钩时,职工要求原有
债权必须收回,资产处置后方予以脱钩。随后将该公司移交陕西省建
筑业联合会商洛联络组管理,由张顺榜承包经营,继续收原欠的管理
费。2006年8月,局里为了与公司脱钩,建议将原资产折价处置给承
包人,并签定了出让协议,但承包人始终未能履约。承包期满后,局
里又提出脱钩,因承包人不配合,脱钩拖延至今没有到位。收企业的
70余万元,实际上是2002年前原公司各项目部所欠局里管理费的一部
分,属城建局的合法债权,不是违法收费。这些管理费主要用于城市
大厦建设工程、老职工住宅区水管线改造工程等,不存在胡支乱花问
题。
为此,记者先后两次到商洛市纪检委,询问市监察局关于企业脱
钩的整顿意见,以及对城建局白条收费的调查进展情况,办公室工作
人员以领导不在或对此不清楚为由,没有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收企业的管理费到底对不对?既然把企业已经移交给联络组,商
洛市城建局是否还有权收管理费,以及再次变更企业的主管单位?目
前,全国正在清理整顿“小金库”,城建局用白条收的管理费究竟用
在了什么地方?本报对此将进一步关注。(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7.27 记者: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