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堂堂

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07年1月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纪律被通报

  中央纪委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称是《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陕字[2007]5号),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同志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

  据报道,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主要事实是,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

李堂堂“带病”转任

  今年55岁的李堂堂,陕西宝鸡人,转任宁夏之前,一直在陕西工作,从宝鸡市计委干事开始,逐步升迁,历任陇县县长、县委书记、宝鸡市副市长、咸阳市市长、市委书记。2002年官至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他还曾于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得EMBa学位。

  2006年4月,李堂堂升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直至2008年5月。在这期间,由于他为了进省委常委拉票,受到中央纪委查处。

  据早前媒体报道,中央纪委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称是《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陕字[2007]5号),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同志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

  据报道,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主要事实是,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

  虽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但李堂堂任续任陕西省副省长至2008年5月,随后“带病”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至今。

  他在宁夏日报的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本月12日,“李堂堂10月11日在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了宁夏园艺产业园”。三天后,中纪委宣布,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新网)

李堂堂简历:

  李堂堂,男,汉族,1954年12月生,陕西宝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1972.04-1975.07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75.07-1985.09陕西省宝鸡市计委政秘科干事、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干部、科长。

  1985.09-1989.01陕西省宝鸡市委整党办副主任、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农研室副主任。

  1989.01-1991.10陕西省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10-1993.01陕西省陇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1993.01-1998.02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

  1998.02-1999.02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9.02-1999.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04-2001.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4-2002.07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长。

  2002.07-2003.10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3.10-2006.04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EMBa学位)。

  2006.04-2006.09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6.09-2008.05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8.0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中共十六大代表,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新华网)

 李堂堂“病入膏肓”怨谁

  10月13日,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亦被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10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被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国庆60周年过后不到一周时间内,中纪委连发重拳,传递出了强烈而积极的信号意义(人民网10月15日)。

  继陈良宇、郑筱萸、陈绍基、王华元等贪官之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也愣是“挤进”了共和国省部级落马高官之列,留给人们锄奸的快意和扼腕的叹息。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李堂堂的“被调查”,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这项看似“马后炮”式的工作之现实与历史意义毋庸置疑。笔者以为,李堂堂之所以走向病入膏肓、无可救药,既是其自身政治上的不成熟、立场的不坚定、觉悟的不高所致。又与相关领导的庇护、组织机制的不健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后者更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据媒体报道:2006年11月,时任陕西省副省长的李堂堂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

  随后中央纪委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

  虽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但李堂堂仍继续担任陕西省副省长至2008年5月,随后“带病”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至今。本月12日“李堂堂10月11日在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了宁夏园艺产业园”。三天后,中纪委宣布,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捋清了李堂堂“质变”的过程与脉络,我们就不难发现,李并非“伪善高手”,他的堕落其实早有“暴露”。为拉票被中纪委通报批评后,该省组织了“总结和反思”。却不见对李堂堂的必要处分和权利的必要限制。

  主管领导,奖罚不严。有过,而且是有大过者,不加以惩处。无原则的包庇导致其“纵容”、一味的“爱护”却不促其治病。甚至于还要将其“带病转移”到宁夏担任自治区副主席。

  干部作风要有监督,爱护干部要讲原则!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还要处理问题,奖罚有度原则不失,才能挽救更多走向堕落边缘的同志。李堂堂的病入膏肓,应该引起相关领导的深刻反思:吾辈守职有过否?(荆楚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