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至30日,2009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天津召开。这次年会是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召开的,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国银监会的支持。天津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省、区、市政府法制办也对年会的召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出席年会开幕式的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有: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卢云华司长,仲裁处袁诗鸣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付金联审判长,研究室林文学处长,司法部法制司张曼主任科员,全国工商联法律部白莲湘副部长,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文海兴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金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以及部分省、区、市政府法制办的负责同志也应邀出席了开幕式。

年会开幕式于10月29日上午举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金海、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卢云华分别致辞。在年会召开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金海会见了应邀出席年会的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年会由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树盈主持。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总结仲裁法颁布实施15年来的经验,推进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部分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分别就仲裁机构党的建设、思想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及新的仲裁工作方式的具体作法等作了大会发言。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熊世忠作了题为《坚持社会主义仲裁理念促进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发言;中共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张景民作了题为《加强仲裁委员会党建工作促进和保障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发言;成都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叶时雨作了题为《有关仲裁邀请工作方式具体实施的意见》的发言;德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张平作了题为《关于仲裁裁决自动履行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发言;绍兴仲裁委员会主任周功灿作了题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规范管理平台》的发言;淄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协调人刘强作了题为《努力推动规范化建设进程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发言;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树盈作了题为《仲裁斡旋工作方式简介》的发言。会议还观摩了天津仲裁委员会组织的申请人为天津电力建设公司、被申请人为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之间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友好仲裁开庭活动,现场了解了“仲裁斡旋”工作方式的具体做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通报了《中国仲裁大事记》编辑工作情况。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徐强作了申办2010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的发言。大会一致同意2010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承办。会议期间,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就《侵权责任法》(征询意见稿)的基本内容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的立法动态进行了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林文学发言肯定了仲裁制度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希望仲裁界与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合作,并欢迎对仲裁法司法解释的修改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文海兴在发言中,感谢仲裁界对全国银行金融行业的支持,并表示全国银行金融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工作。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代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感谢仲裁界对全国工商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并通报了今年全国工商联组织编选《仲裁案例选编》,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的情况。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卢云华作了重要讲话。

全国152家仲裁机构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代表等共233人出席了年会。法制日报社法制网和中国法律门户网等媒体代表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