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罗会珍)2011年7月7日至8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西仲委)常务副主任、秘书长潘俊星,综合处处长张勇,立案室主任杨瑶一行对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洛分会)的仲裁工作进行检查座谈。潘俊星秘书长说,商洛分会要勇于结合实际开拓商洛仲裁工作新局面。市政协副主席、商洛分会顾问李军民,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分会主任饶浩强,市政法委副书记、分会委员张建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分会委员王林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分会副主任李德平和分会副主任、秘书长王然一同参加了检查座谈。

检查组认真查看了商洛分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制度管理,案件办理等规定程序工作,查看了《商洛仲裁网》在线咨询登记答复记录和仲裁案件咨询受理记录,查询了分会案件仲裁员注册公示情况及分会简介,听取了分会秘书长王然同志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商洛分会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开拓仲裁工作的效果,潘俊星秘书长明确指示:“商洛分会是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商函商洛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西安仲裁委仲裁规则》设立在商洛的合法仲裁机构。分会是西仲委的分支机构,组成部分。商洛分会从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工作效果等方面不次于宝鸡、汉中、渭南仲裁委员会。这是商洛党政领导和各界支持及分会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商洛分会设立尽三年来,在仲裁案件受理咨询,调解和裁判等方面严格执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开展的仲裁活动对商洛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努力,得到了商洛党政领导和各界的支持认可,得到了当事人的赞同,得到了商洛人民的认同,成效显著” 。潘秘书长强调指出:“商洛分会一定要依靠当地政府,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商洛实际,在西仲委的指导下,从仲裁案件咨询立案到调解裁判一定要注意规范,严格办案程序,证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和谐仲裁达到案结事了,确保一方平安,使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在商洛生根开花,为商洛的美好河山增色添彩”。

商洛分会各科(室)及下设工作点的负责人,仲裁员代表参加了检查座谈会。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