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商洛市人民政府下发(商政办发〔2011〕95号)文件《关于加强仲裁工作的通知》后,中国银行商洛分行非常重视,认为仲裁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法律途径,加强仲裁工作是件好事,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对企业也是一件大好事。
按文件精神2011年9月21日,仲裁商洛分会去该行沟通仲裁业务时,该行副行长鱼军栓首先对市政府的文件进行了高度赞扬,他认为:仲裁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先进法律制度,具有方便、快捷、灵活的特点,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法律手段。作为中国银行商洛分行坚决按市政府文件精神执行,当即安排了该行的联系对接部门,确定了专人负责,要求在该行的信贷合同中落实仲裁条款,并明确表示该行今后的信贷合同中必须有仲裁条款,按政府要求,用仲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