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与学习进步2014年08月13日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编辑:厉超审签:张美权字体:

  一、我国进入了一个十分宝贵也十分难得的法治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三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邓小平同志提出“还是要搞法制,法制靠得住些”,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从此,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确立,法制建设进入全面起步并快速发展的时期。第二个阶段以党的十五大为起点。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基本治国方略确定下来。治理的“治”取代制度的“制”,一字之变,却表明我们党在治国的基本理念上旗帜鲜明地选择了“法治”,摒弃了“人治”。第三个阶段以党的十八大为起点。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吹响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进军号。十八大报告站在我国法治进程的新起点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社会主义法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论、新观念、新定位,法治在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理念中的重要地位更加明确,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在保障党实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目标上要求更加迫切。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国迎来了一个新的依法治国的春天,昂首阔步走进了一个十分宝贵也十分难得的法治时代。

  二、法治时代是人民法院可以也应当大有作为的时代

  人民法院作为重要的国家司法机关,既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法治时代的最大受益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针对司法工作、法院工作的,特别是提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要求所有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说,法治时代,既是人民法院可以大有作为的时代,也是人民法院应当、必须大有作为的时代。要做到大有作为,一是必须抓住机遇。当前,对人民法院来说,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既面临着新的挑战,更面临着难得机遇,而且机遇远远大于挑战。人民法院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发展。二是必须抓住关键。当前,人民法院需要抓的关键问题不少,优化环境是关键,塑造形象是关键,促进公正是关键,提升公信是关键,凝聚力量是关键,强化管理是关键,维护司法权威是关键,完善责任体系是关键,落实职业保障是关键,等等。三是必须抓住任务。人民法院当前的任务很多很重,从总体上说,无外乎三大项:推进事业发展。要把方向把准,把案件办好,把基础打牢;深化司法改革。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进,结合实际改进,上下合力共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

  三、人民法院大有作为的根本保障在于提高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的素质和能力

  素质是一个人为适应工作需要而具有的基本素养和品质。法官的素质是指法官所具有的,与其职业特点、职业要求、职业形象相符合的素养和品质。法官素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说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力量。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希望很大一部分都寄寓于法官身上,而法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法官行使其使命的能力。所以有学者说:“法院是法律的殿堂,而法官则是殿堂中的帝王。”

  那么,作为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应具备哪些素质呢?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和法治时代的要求,我认为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法治信仰。崇尚法治的精神,树立虔诚的法治信仰,是人民法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或称为第一素质。法官只有虔诚地信仰法治,才会把维护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种人生信念;(二)政治坚守。司法是上层建筑,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法官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素质。一个具有优良政治素质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坚守和品格;(三)民本情怀。人民法院干警的民本情怀,我认为最主要的就是强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学会换位思考;善于与群众沟通,学会做群众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了解群众需求,乐为群众做事,维护群众的利益;(四)道德良知。“德者,本也。”一个优秀的法官,首先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官。道德的基础是良知,心之自觉是道德的前提。一个没有良知的法官,不可能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官。因此,司法良知对人民法官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五)人文精神。人文精神的基本表现是有文化,法官应成为“文化人”。文化人首先要有知识,作为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有涵养,遇事知节度,对人讲真诚,看世要辩证;再次要有境界,不俗气、不功利、不浅薄、不短视;(六)独立人格。法官的独立人格是指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文明理性掌控自身思维、行为的心理特征和精神面貌。具有独立人格是法官完成好法治使命、履行好政治责任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支柱;(七)严格操守。人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人,是要讲操守的。人的操守可以概括为许多方面,在当前,对法院干警而言,最重要的操守、最要紧的操守就是廉洁操守,做到廉洁自律;(八)健康心态。人生最重要的莫过于心态健康。心态能够成就一个人,心态也能够毁掉一个人。既然我们当了法官,成了法院的干警,我们绝不能看到有的人收入高、物质生活好就“眼红”,更不能由于“眼红”而导致“乱吃、乱收”。否则,必然走上邪路,甚至罪恶的深渊。

  素质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者说行为表现方式是能力。那么,作为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需要着重培养和提高哪些能力呢?我认为,作为法官最基本的能力或者最需要具备的就是公正司法审好案件的能力。它包括驾驭庭审的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高效结案的能力等。

  四、提高素质和能力的第一要求和动力是加强学习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求知必先认真读书学习;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增智必先刻苦读书学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进步必须先努力读书学习。

  讲到学习,自然要思考一下学什么的问题。现在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书店里各类出版物琳琅满目,卷帙浩繁,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从理论上讲,人生读的书越多越好,但学海无涯,人生有限,这就要求读书一定要根据各自的需要和情况有所选择。作为法院干警,自然首先要把法学和业务知识学好,这是炼看家本领的。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尽量扩大知识面,丰富人生,充实生活,也有利于巩固专业知识。如哲学、文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现代知识等。我想有几个方面的书大家要注意读读。一是理论书,特别是马列主义理论。学理论就是学认识论、方法论。如果说知识是人的胆的话,那么理论则是人的魂。我们党是执政党,并以马列主义为指导,马列主义的书是不能不读的。作为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同志,讲话和思考问题,没有一点高度、深度、远度、客观度、历史度、辩证度是不行的,这些度从哪儿来,自然从学理论而来。二是历史书。唐太宗李世民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知兴替,就是知道历史变迁,国家兴亡的原因。其实学历史的作用不止这些,它也像学理论一样,可以锻炼思维,对增强聪明智慧大有帮助。三是社会学书。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个大学校,社会学书可以告诉我们怎样认识社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在社会中搞好自己的定位。法院相对来说比较封闭,法官职业有局限性,学点社会学很有必要。四是要认真读点国学方面的经典著作。今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就引用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不少名言名句,以此教育启发青年。

  读书学习说起来简单,但会读书的人不见得很多。读书学习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方法,方法正确,就会事半功倍,反之,则是事倍功半。那么正确的读书学习方法有哪些呢?我认为主要有:探寻和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各人情况不同、需求不同、目标不同、定位不同,学习方式方法也不应该相同。其基本要求是只要适合自己,管用就行;建立扎实的知识根基。读书学习,必须建立起扎实的知识根基,要使知识系统化、联起来。“联想”就在于要联。读书学习,一定要有一个计划,要循序渐进,有系统性,先从基础学起;多学善思。学习离不开思考。一味的读书,而不思考,只能被书本牵着鼻子走,就会被书本所累,从而受到书本表象的迷惑而不得其解。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就是这个道理;学以致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两句诗说明了书本知识与实践的关系,强调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比较浅薄,要经过亲身实践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通过社会实践把书本知识化为己有,为己所用,还要通过社会实践去巩固、深化已学的知识。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葡萄牙著名作家若泽·萨拉马戈说:“多则价廉,万物皆然,唯独知识例外,知识越丰富,则价值就越昂贵”。读书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要把学习当作一种境界去追求,一种素质去培养,一种操守去坚持,一种乐趣去享受。在读书学习中永远年轻,在学以致用中永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