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2017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惠州召开,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及特邀单位代表130余人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仲裁处处长石海出席,会议由惠州仲裁委主任董国路主持,总结交流仲裁“两化”试点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仲裁“两化”试点工作。

会上,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刘健勤通报了2016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情况。据介绍,2016年74家试点单位共受理案件87826件,占全国受案总数的42.1%,同比增长26%;案件标的额1325亿元,占全国案件标的额28.2%,同比增长2%,受理案件情况整体高于全国水平,试点工作效果明显,并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两化的战略意义,准确把握“两化”核心,全面推进和深化“两化”实践,充分发挥仲裁服务功能,提升仲裁公信力。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一批“两化”试点单位之一,与惠州、武汉、广州、哈尔滨、湛江仲裁委的代表就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做了交流发言。

赵振华认真听取了试点单位交流发言,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国的仲裁事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化”工作适应并契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他强调“两化”发展战略要站在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研究,仲裁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仲裁在互联网、高科技、金融、房地产、证券等新领域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推动仲裁工作上新台阶。

与会代表结合各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组讨论。石海处长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坚持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的工作总基调,准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两化”创新的关系,为深入推进“两化”发展战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