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4-25

2017年4月24日,为践行党中央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指示,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如何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座谈会”在京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卢鹏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联系会长鲍绍坤、国务院法制办仲裁协会筹备组副组长卢云华、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子程、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等国内若干仲裁机构负责人以及学术界和实务界专家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多家媒体深度参与报导本次会议。

座谈会分为开幕式和主题研讨两个环节。开幕式环节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郭峰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致欢迎辞。石院长指出,仲裁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对仲裁的信任力,是仲裁的灵魂或生命线。自1995年中国《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仲裁日渐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和其他领域纠纷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方式。但目前中国仲裁的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今天会议的主题正是讨论如何破解中国仲裁公信力的难题,议题重要且正当其时。石院长认为,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一方面要提高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要以更市场化的态度来开拓仲裁视野,并严格对仲裁员的素质要求,如勤勉高效、谦虚谨慎、公道正派等;同时还要创新仲裁事业的发展机制,加强仲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高仲裁服务水平,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度。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致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仲裁机构在受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的过程中,有办案瑕疵的个别案件不仅会影响仲裁机构的声誉,还直接引起国外工商界对中国仲裁公信力的质疑。卢副会长认为,目前影响我国仲裁公信力的主要因素有若干方面,一是仲裁行业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二是仲裁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不足,仲裁员质量良莠不齐;三是仲裁理论的发展落后于仲裁实践;四是仲裁机构在处理市场主体的纠纷过程中存在角色冲突等。为进一步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应着力在上述方面加以完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在致辞中指出,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世界经济的深度融合,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和仲裁规则也在持续地改革创新,国际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公信力的仲裁制度,越来越成为全世界仲裁事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凸显了今天座谈会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其次,鲍绍坤副会长认为,当前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新形势对仲裁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的商事纠纷解决手段,其作用也进一步凸显,因而迫切需要提升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最后,鲍绍坤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对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了四点意见:一是务实推进研究会的党建工作,给广大会员提供思想政治方面的正确引领;二是加大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助力“一带一路”战略;三是深化仲裁理论研究,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四是加强仲裁领域理论人才、职业化人才、涉外人才的培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致欢迎词)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致辞)

北京市律师协会高子程会长简要梳理了中国仲裁发展的发展历程和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的紧迫性。高会长指出,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建立一个高标准的、统一的仲裁员选聘机制,力争使仲裁员队伍成为德才兼备的强大群体;二是建立更高水平的专家委员会,承担咨询等功能;三是建立刚性的监督机制;四是促进裁决执行的平等化;五是完善仲裁救济机制,拓宽渠道;六是加强研究和创新;七是扩大国际交流。

(座谈会嘉宾发言)

在会议第二阶段,石静霞院长主持会议研讨,与会专家就如何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对话和讨论。来自中央电视台的李景芳先生,探讨了新闻媒体在提升中国仲裁公信力中的双重作用,即宣传作用和监督作用。北京仲裁委员会的秘书长林志炜就如何提升仲裁机构的公信力、政府和国家对仲裁的支持方式等方面做了精彩论述。他指出,仲裁机构应该在提升仲裁机制、案件管理方面透明度的同时,提高仲裁效率。中国贸促会山东分会法律部长曲坤山针对当下中国仲裁公信力方面存在的一些急需改善的现象,建议充分发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作用,将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先抓起来,并建立仲裁员职业操守的基本标准。广西钦州仲裁委员会的吕振宝秘书长就实践中仲裁机构的地域管辖问题做了分析,认为对仲裁机构最好的管理就是去地域化管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郭峰提出了关于设立“第四仲裁员”的构想。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姜丽丽通过比较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国内仲裁与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的公信力,探讨了中国仲裁的公信力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室副主任李庆明介绍了新加坡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成功经验,并就如何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田锐华律师通过案例详细阐述了中国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的公信力问题。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主任董绪公律师对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中立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此外,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霍伟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涉外部主任赵兰明律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薛源教授、安阳市人民政府张剑虹副秘书长、淮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明友、全国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丽霞律师也在会上做了精彩的发言和分享。

(国务院法制办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卢云华主任做总结发言)

石静霞院长在主持中针对发言人的观点穿插了高度的问题提炼和精当的点题评论,使得会议讨论更加紧凑高效。会议最后由国务院法制办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卢云华主任做总结发言。卢云华指出,中央对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非常重视,明确指示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具体落实方案。卢云华强调,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一定要结合中国实际,强调中国特色的发展方案。最后,卢云华认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的仲裁问题,坚信中国仲裁的公信力随着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将逐步提高,并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与会嘉宾合影)

本次会议在预定时间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讨论效果。此次会议还将形成专报,相关讨论的成果将有力促进中国仲裁公信力的进一步提高。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http://www.cietac.org/index.php?m=article&a=show&id=1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