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成全勃)记者8月7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年底以前,全省行政体制公证处将全部改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既能防范和减少风险,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减轻群众负担。一份债权文书,如果经过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凭公证文书,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介绍,目前陕西共有117个公证机构,从业人员约1200余人。公证机构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工作从本月启动,11月底完成。为了推动此项工作尽快实施,省司法厅从9月份开始,将每月通报各市进展情况。同时,在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后,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改为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司法厅要求改制中,要执行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有关政策。选择留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保留公务员身份,选择留在改制后的公证机构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基础上,鼓励更多的公证机构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通过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激发发展活力,建立符合公证机构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

来源:陕西日报 2017-08-09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