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你们是事业单位吗?是的话应该还么注册吧?那就是黑户喽!
站长回复: 仲裁机构属国务院规定的公益事业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你学一下仲裁法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吧!只要西安仲裁委员会和商洛市人民政府不是黑户,它应该不会成为黑户。西安仲裁委员会是国务院批准,陕西省司法厅备案。商洛分会委员会是西安仲裁委决定批准,商洛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设立,授权独立行使民商事仲裁权,它是西安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请你查看《商洛仲裁网》组织机构栏目吧!
咨询内容:仲裁很牛吗?都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单位?
站长回复: 谢谢!请你查阅一下本网站《组织机构》等栏目,就可以了解仲裁委的法律定位。商洛一直由于体制原因没有仲裁机构。2002年撤地设市后,2008年7月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西安仲裁委决定在商洛组建了分会委员会,所以,各界人士了解的并不多,我们一定加大宣传,多为商洛仲裁参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机构,保护民商事、财产权益,物权权益等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内容:有事说事,这样能把人家大林公司怎么样?这事商洛啊?
站长回复: 谢谢!无论是大林公司,还是什么公司都一样。只要当事人的反映属实,如其不认真解决,就是本站不登载,他们也将被市场经济的法则淘汰。网站登载后,不是已经引起各方关注,网友评论吗!路不平众人铲!
咨询内容:不知道,就不要乱说,朗朗乾坤,有那样的事!
站长回复: 你的评论,应当给当事人于XX一个交待。如果你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是另一回事,照样可以评论,可以来本站讲清,绝对欢迎!
咨询内容:现在是什么世道啊,陷阱重重举步维艰,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入一些奸商设置好的陷阱,但又是防不胜防,你一旦陷阱去只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过去商人做生意讲个义字,现在一些人连良心都换钱花了,所以就谈不上什么诚信了,强盗逻辑无理可言。。。。。。
站长回复: 谢谢你的评论。诚信必赢、奸商必灭,这是经济社会的必然。消费者是天使,谁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谁必然要受到社会和经济及声誉的讨伐!
咨询内容: 他们怎么那样啊!真是奸商刚坑老百姓的钱!你们仲裁委就不管吗?
站长回复: 谢谢!消费者、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只有团结起来,只有依靠法律,才能有效保护自己!如果反映人的买房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定是仲裁途径,仲裁委责无旁贷。
咨询内容: 我要投诉,我也在那里买房了,不知道有没有骗我,要是被骗了我也退房。
站长回复: 谢谢!请你看一下你的买房合同,大林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及买房过程中的各个承诺,就没有骗你,如果他没有按合同约定和兑现承诺,就骗了你!
咨询内容: 大林公司原来是这样啊!我过两天就去找他们退房~~~
站长回复: 谢谢!感谢你对当事人的关注!
咨询内容: 大林公司简直太可恶了,应该让有关部门去查一下,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
站长回复: 谢谢!当事人于xx反映的情况属实,工商等相关部门是应该查一查!起码对其不诚信的作法应当予以处理!
咨询内容: 在商洛牛什么!李经理是一个什么官,有多少钱、张什么?
站长回复: 谢谢!无论李经理官多大,钱再多,我们想他应当关怀民众民生,关心消费者,这样他的公司才有前途,他个人才会更有钱!反其道而行之,结果肯定不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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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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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大林公司原来是这样啊!我过两天就去找他们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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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回复: 谢谢!当事人于xx反映的情况属实,工商等相关部门是应该查一查!起码对其不诚信的作法应当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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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回复: 谢谢!无论李经理官多大,钱再多,我们想他应当关怀民众民生,关心消费者,这样他的公司才有前途,他个人才会更有钱!反其道而行之,结果肯定不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