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第(一)期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七、“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1.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

  2.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

  3.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摄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4.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

    二十一、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求做到的“两个一律”是什么?

  1.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2.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第(二)期

    1、习近平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扫黑除恶”?

     答:2017年11月8日,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扫黑除恶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4、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是什么?

     答: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7、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8、“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9、“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0、“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

     答: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1、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2、“五个坚持”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答: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14、“五项工作措施”指的是什么?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5、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16、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17、重点打击的是哪十五类黑恶势力?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组织或雇拥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是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三是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十四是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十五是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18、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 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19、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 造势摆场 ”、“摆平事端 ” 的 “ 地下出警队” 或“ 黑保安公司 ”。

    20、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 ” 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 “ 沙霸 ”、“ 砖霸 ” 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第(三)期

    0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0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03、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0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05、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0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07、黑势力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8、恶势力是什么?

    “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09、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10、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1、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4、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些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