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法庭上法官一般都会直呼其“律师”,老百姓也是“律师”的叫着,其实它的全称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又称“法工”, 是与律师一样需要执业资格的职业法律人,法律工作者在职业法律人的序列里一直是饱受争议的存在。
那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职业呢?又是怎么样一个存在呢?让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工作者的产生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渴望与需求的产物,也是国家依法治国初期的重要见证。
随着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作了规定,随着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单位的恢复建立。从1979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重建律师队伍,但即使这样,律师对于全国各地需求来说缺口巨大,尤其是偏远地区更是凤毛麟角,这与国家的改革开放顶层设计极不匹配。于是国家决策从基层司法系统分支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作为律师缺口的补充,针对农村、偏远地区提供法律服务。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形成了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并存执业的局面,两者都属于享受国家财政保障,国家事业编制; 80年代末90年代初,律师行业逐步彻底的推向市场成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而法律工作者依然是国家工作人员,所执业的法律服务所依然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直至2000 年司法部出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 年司法部令第 59 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 年司法部令第 60 号)及《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后,法律服务所,不再属于行政挂靠机构或事业单位,其执业组织形式改制为合伙制的法律服务所,实行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这时法律工作者才像律师一样彻底的走向社会,成为市场主体。可以说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成立与发展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它也是在特殊时期的历史产物。
二、法律工作者队伍在国家法治建设、服务改革开放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法律服务所1.4万多家,法律工作者6.3万人,共办理诉讼案件67.3万多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2.7万多件;为7.2万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仲裁5.4万多件。共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45.6万多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万多件,参与人民调解24.9万多件,参与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5.4万多件,为15万多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46万多件。
全国广大的法律工作者在办理好业务之余,还承担着向广大人民群众普法宣传的重任,依法治国,关键在基层,每一名法律工作者都是法制宣传的桥头堡,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亲近群众的优势,使普法更生动、更实际。
三、特殊的身份、值得信赖的职业法律人
由于法律工作者原有的政府背景,使一般群众了解不够,法律工作者队伍成立伊始,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都是从司法系统挑选出的精兵强将,他们来自于基层,服务于基层,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有些人已经离开这个岗位,也有的人依然在坚守。这支队伍的人员补充初期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然后经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后审核取得执业资格后上岗执业,由于都是在司法机关内部交流,使社会上对这支队伍知之甚少,这也给别有用心的人诋毁造谣创造了机会,但是时间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这些老一辈的法律人用一组组真切的数字和一场场漂亮的诉讼案例证明了这是一支值得信赖的群体。
四、法律工作者的执业保障
法律工作者是需要考取职业资格后才能申领执业证的职业法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工作者与律师并列委托诉讼代理人一栏。由此可见,法律工作者除了不能作刑事辩护外,其他的代理权与律师几乎无异。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诉讼当事人有一方是法律工作者执业所在地的均可代理。以上的规定直接打脸了社会上一些人针对无权代理及不能全国代理的谣传。
四、凡进必考,高要求严管理,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走向稳定和成熟
2000年,当法律工作者彻底改制走向市场,司法部组织了一次全国统考,从而保证了队伍整体的水平和素质;时间进入2020年,根据司法部等国家机关要求,法律工作者执业凡进必考,职业资格全面要求社会公开招考,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考试门槛限定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由各省司法厅组织统一考试,科目除《刑法》《刑事诉讼法》免考外,其他科目类似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甚至有些科目超过法考。国家的这一举措,再次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提上了一个新高度,队伍随着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涌入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五、面对社会庞杂、纷乱的法律服务环境,法律工作者做到了真正的自律、自强
近一时期,随着一些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违规超范围经营乱象出现,让极个别的职业法律人或机构顿感压力倍增,各种讨伐声不绝于耳,貌似自己的一块蛋糕被别人抢走,目的无非想一家独大,其思想呆滞完全没有融入市场经济大潮。违规经营的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固然需要打击,但是职业法律人的业绩是靠自身业务水平带来的源源不断案源,也是严格的自律不与社会公司为伍所得来,从来不是抬高自己贬低他人就能一蹴而就,这种行为只能是极不自信和幼稚的表现。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摆正心态,正确认识市场经济非垄断所能及。在纷乱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法律工作者始终保持高度的自律、自强,在沉默中不断学习进步,收获了一批批的忠实粉丝。
展望未来,法律工作者队伍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社会大众继续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继续创造新的历史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