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是中共党员,从警三十多年的公安民警,今冒着生命危险向您举报汪广赋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包庇放纵犯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的规定……

以下为部分内容:

  举报材料

  举报人:刘继全,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历任公安汉台分局原南大街派出所所长、分局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安汉台分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举报人:李树信,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历任公安汉台分局经侦队队长、老君派出所教导员、铺镇刑警中队队长、鑫源派出所教导员,现任汉中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举报人:尚志,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历任公安汉台分局看守所副指导员、副所长职务、戒毒所所长、现在汉台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

  被举报人:汪广赋,男,53岁,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局长,现任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我们是中共党员,从警三十多年的公安民警,今冒着生命危险向您举报汪广赋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包庇放纵犯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的规定,把党和人民给的权利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强行阻止刑事案件的依法查处,伤天害理,坑害百姓,受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现将我们掌握的汪广赋的违法违纪问题向中央领导举报如下,恳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因为省、市某些领导从中包庇,长期得不到查处,我们强烈要求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惩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内部的蛀虫。

  一、关于汪广赋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问题。

  2005年8月11日上午14时许,群众举报,汉台区铺镇师家坪小学暑假期间学校内有60余人开车携带枪支、军刺、砍刀站岗放哨,聚众“支锅”赌博,要求公安局查处。接警后局长汪广赋安排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赵云龙,率领刑警大队长王汉斌及各刑警中队刑警70余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抓捕行动,驱车赶往聚赌现场,当场抓获聚赌人员张小山,郝强,蒲飞,杨成,王军,王亮等40余人,收缴赌资60余万元后下落不明。

  聚赌人员中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负案在逃、吸贩毒品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从聚赌人员(城固县人)的身上收缴海洛因39克,下落不明,查扣聚赌人员使用的车辆49辆(其中无牌照车4辆),从车内收缴的有土枪、砍刀、军刺等凶器,查扣聚赌人员使用的小轿车车牌号如下:陕F11311,陕F10171,陕F03428,陕F28665,陕F21655,陕F19508,陕F21949,陕F07873,陕F11008,陕F28912,陕F22595,陕F1641,陕F29110,陕F21510,陕F19159,陕F1920,陕F13958,陕F08776,陕F21755,陕F30968,陕F26983,陕F21552,陕F28032,陕F10865等三十余辆,其余10多辆被说情放走。2005年8月13日,对聚赌人员张小山,郝强,蒲飞,杨成,王军,王亮刑事拘留,后分别于同年8月21日,将张小山,郝强,杨成释放,同年8月25日,将王军释放,同年8月30日,对蒲飞,王亮释放。

  此案属刑事案件,因聚赌人员黑恶势力与汪广赋在经济上有密切的关系,汪广赋滥用职权,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对此案该立案的不立案,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不追究。汪广赋私自决定对聚赌人员每人罚款5000至1万元,对聚赌人员查扣的车辆,每车罚款5000元,对持有海洛因的城固县人罚款1万元(海洛因下落不明),并且均没有给受罚人出具任何罚没票据,没有依法上缴国库,全部罚款落入汪广赋的“小金库”,供他个人买官挥霍。广大民警说这次抓赌是一场“演练游戏”。此案没有依法处理,放纵了聚赌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现在这些黑恶势力仍在社会上逍遥法外,无恶不作,为非作歹,继续设赌护赌,严重扰乱了汉中的社会治安稳定。

  二、关于汪广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3、包庇犯罪,不依法移交案件。

  ①、2009年4月29日,二炮驻汉96501部队(师级单位)后勤部副部长李鸿(男,1970年5月出生,少校军官,军官证号:炮字第20033)与介绍教唆卖淫团伙头目衡阳相识后要出资2000千元嫖奸处女,经衡阳等人介绍引诱,李鸿在三国大酒店客房内奸淫了张X(女,13岁,汉中某中学初一学生),李鸿给衡阳2000元

2009年5月9日,二炮驻汉96501部队后勤部李鸿电话联系衡阳还是出资2000元再找一个处女,后经衡阳等人介绍引诱,李鸿在国贸大酒店客房奸淫了李XX(女,12岁,汉中第九中学初一学生),李鸿给衡阳2000元

  李鸿奸淫两名幼女李X、张X后,严重摧残伤害了段、刘二人的身心健康,导致其二人无法到学校读书。段刘二人的父母得知其女儿被李鸿糟蹋奸污后,迅速到汉中第九中学找学校领导,该校领导认为事情重大,立即和两名学生家长等人到公安汉台分局报案,此案由刑警大队重案四队侦查审理,查清了全案的事实,依法对介绍卖淫团伙头目衡阳逮捕起诉。

  军官李鸿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奸淫幼女罪,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李鸿的犯罪行为应依法移交二炮驻汉96501部队保卫部门及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重案四队办案人员按照汪广赋的指示,对李鸿奸淫两名在校幼女的违法犯罪案件至今没有移交给96501部队保卫部门和军事检察机关。

  汪广赋让分局分管刑警工作的副局长赵云龙牵头调解处理,这起刑事案件怎能调解处理?贵州习水也发生了嫖奸幼女案,都对嫖奸人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汉中为什么对此案不依法移交军队检察机关?两名受害女学生家长要求赔偿受害女学生精神损失100万,部队只出30万。汪广赋局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包庇现役军官李鸿的犯罪行为,为啥不移交部队,原因何在?这是公正执法吗?是执法为民吗?这是一名公安局的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执法理念吗?这就是汉中市委组织部2009年8月21日考查提拔的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的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