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员会电力能源仲裁院关于聘请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来源:电力能源仲裁院作者:李亚明2014-09-29 10:03:46浏览:28次
西安仲裁委员会电力能源仲裁院是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和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重点解决电力、煤炭、油气、核能、新能源等企业法律纠纷的专业机构。为了更好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仲裁院拟公开聘任部分具备行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为仲裁员,同时组建西安电力能源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纠纷审理、专家意见及人员培训等法律服务。增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仲裁员的任职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员条件;
2、具有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能源企业法律经验;
4、为人公道、正派,坚守良知,社会评价良好。
二、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符合仲裁员资格条件;
2、长期从事电力、煤炭、油气、新能源行业的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国家、省、行业相关委员会专家资格,在本行业、领域中有较大的影响和声望;
3、熟悉或主持参与电力、煤炭、油气、核能、新能源领域企业生产、技术研究、重点科技项目的专家及学者;
三、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1、仲裁员主要从事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当事人的选定或者仲裁委主任的指定,担任企业纠纷案件的仲裁庭成员。
2、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为仲裁庭和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专业及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聘任方式和申报时间
1、符合条件的仲裁员、咨询专家,请填写仲裁员或咨询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xaac.org/guide/download.html
2、经西安仲裁委员会考查合格后,聘请为我院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并在网站予以公布。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均为兼职,根据审理案件情况支付报酬。
3、申请表连同2张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送交或者邮寄西安电力能源仲裁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123号西北电力实验研究院北区邮编:710054
电话:029-85762905 传真:029-85762727
联系人:满瑞琦、柴滢滢
邮箱:manruiqi@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