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西安仲裁委员会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

2、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

3、负责仲裁员队伍的管理;

4、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与宣传;

5、负责仲裁庭庭审的程序监管;

6、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为公正、及时地开展仲裁工作提供服务与保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会2017年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充分发挥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仲裁工作“发展机制市场化、工作体制社会化、机构建设规范化”的思路,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创新仲裁工作体制和仲裁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把仲裁事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1.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提高仲裁工作能力与水平。

2.树立正确的仲裁工作发展理念,为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源动力。

3.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4.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仲裁工作快速发展。

5.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拓展仲裁发展空间。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在统筹推进各项仲裁工作的同时,今年要突出抓好四项主要工作:

1.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提高仲裁工作能力与水平

2. 树立正确的仲裁工作发展理念,为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源动力。

3. 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4. 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拓展仲裁发展空间。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末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为1495.5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预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5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3.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54.70万元。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较2016年39万元增加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较上年保持不变;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万元,主要因公务用车,年限增加,导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2017年因公出国费用为20万元,较2016年持平。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1〕1237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2017年3月29日

(摘自:西安仲裁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