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下午,“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服务“走出去”企业座谈会在武汉仲裁委员会9楼会议厅成功举办。中铁大桥局、武汉钢铁(集团)、中建西部建设、中冶南方、中国葛洲坝集团、武汉铁路局等30多家中央在汉及地属省、市的大型企业总法律顾问以及专家学者等参会。中国仲裁协会筹备小组副组长卢云华作了重要讲话。

为了进一步服务在汉央企“走出去”,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了解在汉央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座谈会从两个方面有序展开:(一)在汉央企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及建议;(二)仲裁如何服务在汉央企和地属省、市的大型企业。

座谈会上,仲裁院吕诗超秘书长通报仲裁院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及工作打算。“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自去年10月28日在北京成立至今,已历经半年。在此期间,仲裁院建立和充实了“一带一路”专业仲裁员队伍及专家咨询委员队伍,拟定了“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试行《仲裁规则》,建立和注册了“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门户网站,承办了上海仲裁周“一带一路”仲裁法律服务专题研讨会,走访调研了一些“走出去”的重点企业,并且实现零的突破,成功受理涉“一带一路”项目工程的仲裁案件。

中铁大桥局、中冶南方、武汉铁路局等多家企业负责人分别就“一带一路”上的企业作为和担当、机遇和挑战、人文交流、属地化管理经验、法律问题困境、开放与共享、合作与共赢等话题分享了各自心得,从企业需求角度谈及“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的运作和发展中应起到的作用。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古继洪在发言中谈到对武仲的认识,概括为“三个非常强”:武仲的服务意识非常强;武仲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非常强;武仲的执行力非常强。他认为“一带一路”是千年大计,为企业提供了无限的商机,湖北具有开展“一带一路”的独特优势。希望仲裁院组织协同湖北企业,研究“一带一路”法律问题,通过仲裁院平台共享;同时每年开展“一带一路”法律交流活动。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郑康对“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如何服务好“走出去”企业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仲裁院整合国内优秀专家资源,建立海外专家团队;二是围绕沿线国家进行相关专题的培训;三是设立关于海外的相关专区,增加网络宣传力度。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陈孝凯积极提供良策:形成参与“一带一路”在汉企业和仲裁院之间相互帮助、支撑的机制、体制;依据仲裁院的平台,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建立海外网络在线风险防控体系等。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郑洁认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将业务优先定位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之间的纠纷解决上,该定位是非常精准的。这既便于充分发挥仲裁院现有自身优势,又与钢铁冶金企业走出去,共同发挥综合集成和配套建设能力优势的特点相契合。他建议:仲裁院加强品牌建设并和“走出去”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机制。

中国武钢、中国一冶、东风汽车、武船重工、东风设计院、铁四院、中建三局、武汉铁路局等各家在汉央企也作了精彩发言。

国家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探讨了几点思考方向,他认为:仲裁的角色有三:一是裁判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三是利益的协调者,仲裁院未来的建设应基于这三种角色开展工作。

此次会议,“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为走出去企业推出了八项行动计划:一、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及相关案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高走出去企业选择国内仲裁机构的信心和底气;二、利用武仲与境外仲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为走出去企业与驻在国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和联系,提供必要的帮助;三、对走出去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专业和法律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讨,并提出专家意见;四、协助走出去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五、对走出去企业涉法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六、应走出去企业要求,选派专家组进驻工程项目,及时开展建设工程争议专家评审活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七、在“一带一路”项目实施过程中推介引入确认仲裁方式,亟早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项目在可预期的轨道上运行;八、针对“一带一路”项目的不同特点,坚持做到:以特殊的理念,特殊的方法解决争端,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愿,“多解扣子,少敲锤子”,以促进合作,推进项目实施为宗旨,实现共商、共建、共享。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院长刘健勤表示将竭尽全力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不负企业所望所托,不懈努力把仲裁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的软手段、巧实力的功能,全面推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仲裁事业在新经济常态下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为“走出去”的企业搭建一个良好的可以共商、共建、共享的法律服务平台。

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在最后的讲话中强调:武仲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建了“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贯彻了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采取了重要的举措,反映了我国仲裁事业蓬勃发展的典型发展,代表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和未来。武仲问计于企业,求教于企业,企业高度评价了武仲“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的设立的作用,给仲裁院的发展提供了信心和动力。这个会议开得十分必要,非常及时。企业提出的建议,对企业今后的风险评估是有好处的。仲裁院要把握住“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即“合作双赢”。(武汉仲裁网:2017-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