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府法发〔20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法制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宣传引导、舆论支持、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对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有效载体,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行动,对于促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搞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增强效果,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准确把握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重点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抓住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增强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使命感和主动性,自觉运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通过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举行专题讲座、开展网络学法等形式,普遍开展宪法和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

大力宣传县区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的情况,继续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典型经验的挖掘,开展深度宣传报道,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组织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使政府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法精神和相关规定。

对县区和部门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和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宣传,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案例剖析等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对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政府合同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积极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宣传。

广泛宣传县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情况。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廉洁自律,远离违纪红线。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完善和落实政府法制宣传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县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信息形式要多样、短小精悍、言之有物。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每月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4篇,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每月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市政府法制办要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未能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组织撰写和报送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论文。县区和部门法制机构要组织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精心撰写法制论文。今年11月底前,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论文不少于3篇;市政府12个部门法制机构要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论文不少于1篇,所报论文要做到思想性强、逻辑性强,文字简洁,论据充分,行文规范。市政府法制办对所报论文推荐参加全省优秀法制论文评选活动,对优秀论文予以奖励。

努力发挥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网站(网页)的宣传作用。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和《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新闻网等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强宣传策划,深入宣传各县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

四、认真落实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落实有关任务责任,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唱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主旋律。要针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之中,做到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积极向社会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要规范法治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程序,宣传稿件经领导审核后发布,统一宣传口径。县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带头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联系电话:2312009 邮 箱:slfzb2009@163.com

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