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球优秀仲裁机构案源共享仲裁员互聘

( 2017-07-29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府·经济

  

本报记者 张 维

  中国贸促会正在尝试打造一个仲裁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世界优秀仲裁机构的案源共享,及优秀仲裁员的互聘互任。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27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同时为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的他,多年来与国内外企业打交道的经验,让他对于企业的诉求有着深刻的认识与了解。首先,企业需要对纠纷解决机构产生信任感。“比如,马来西亚的企业来到中国仲裁机构仲裁,从仲裁员名单中根本看不到熟悉的名字,就会天然地对仲裁机构产生怀疑。反之,如果有其本国国籍的仲裁员在册,可以出现在仲裁庭上,企业一定会感觉良好。”

  他认为仲裁机构亟需转变观念。仲裁机构之间固然存在竞争关系,但它们之间的合作共赢关系同样不可忽视。因应企业现实的需求,通过国内外仲裁机构之间的互相交流与融合,在刘超看来,“可相互提供案源的保证”。

  企业的第二个需求是纠纷解决的便捷与成本低廉。据刘超介绍,贸促会更进一步的设想是,建立一个仲裁机构联盟,采用相对统一或一致的仲裁规则,以提升对其他当事方的吸引。在这种情况下,“服务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好谁不好的问题,只需要考虑在哪里方便即可”。这样可以大为降低交易成本。

  如此,仲裁也相当于搭上了共享经济这班列车,“从当事人角度,你需要什么仲裁机构与仲裁员,需要在哪个位置解决问题,都可以通过我们的平台解决。对于机构而言,显然发展事业的机会更多了。我们可以吸引外国当事人来,吸引外国的优秀仲裁机构一起来把蛋糕做大”。

  在刘超看来,对于中国仲裁机构而言,这也是真正实现国际化的重要路径之一。

  目前中国仲裁机构面临来自外部的竞争,国务院近日原则同意《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在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在北京设立代表机构。”

  对此,刘超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及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争端解决中心。它也将促进国内外仲裁机构的合作,促使国内仲裁机构去努力提升公信力,“给国内国外在华企业多一个选项,而这对企业至关重要”。

  据了解,上述平台的打造倡议,已经得到很多国家仲裁机构的赞同和认可。据悉,贸促会已与马来西亚,南亚联盟等进行了非正式的民间接触,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刘超表示,下一步贸促会将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动下去,这一“集成化平台”,“发展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实体化”。

  加强中国仲裁机构与相关国家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是贸促会积极推动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据了解,合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致力于通过磋商、对话、调解、谈判等友好方式化解经贸纠纷和摩擦争端;二是积极开展针对中国和相关投资目标国家法律研究;三是建立稳定的信息发布机制,共享中国与相关国家国内最新立法、法律修订以及经贸政策等信息;四是加强中国仲裁机构与相关国家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企业间的商事纠纷,加强法律咨询合作,为双方行业企业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五是与相关国家建立法律交流研讨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法律资讯,共同举办专业会议和法律培训,互相推荐授课专家,提高行业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合作,通过共同举办知识产权论坛、研讨会、建立展会维权工作站等方式,有效协助双方行业企业保护知识产权;七是加强双方在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大沟通交流力度,互相配合与支持,共同推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与秩序。

来源:法制日报 2017-07-29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