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列表

标题:我说两句关于法律的话 咨询时间:11年前

咨询内容: 十八大以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推动改革,用法律保护改革,提高顶层和领导干部依法处理各类事物的能力已经刻不容缓,对老百姓更为重要。我看了网上的几个帖子,觉得起码是有些人不懂得仲裁,比如说苏文博的事就是这样。法制社会已不是一天两天,我们大家都应依法办事。也不知道这个帖子能不能发出去,反正我说了……  

站长回复: 谢谢!你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标题:依法公正有效解决威尼斯水城的问题 咨询时间:11年前

咨询内容: 商洛威尼斯水城的业主有怨气应该说没有错,因为业主接房以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事实是金源公司违约,但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记得2010年6、7月份威尼斯水城一些业主因金源公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问题,百人上访一个多月,市政府安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组,进行了长达几月的调查,最后,以文件形式指定由仲裁机构依法仲裁,因为金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约定是发生争议进行仲裁,当时我作为律师和几个同仁给相当一部分业主代理案子,胜诉百分之百,金源公司都依据仲裁裁决作了赔偿,此次集中上访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应

站长回复:让我们共同关注并解决好民生问题。谢谢!  

标题:新街唯一公厕被侵占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 沙河子作为省级重点示范镇,然而沙河子农贸新街口沙河子村小组长违法侵占国有土地大肆兴建自己的房屋,竟然为了多占面积贪婪的把房屋加盖到新街唯一公共厕所上面给厕所通风受阻臭气熏天,空中建筑垃圾掉落厕所入口,威胁人们无法入厕,出现了街道住户无处上厕,大小便不到位,入厕无踩脚之地,区园林局,城管局,镇政府他们全部不作为,主管镇长居然说规划局有文件符合规划是上一届留下的事情,他不清楚的矛盾话。国有土地岂能私下违法授受,城管局不闻不问,各部门型同虚设,柿子挑软的捏。试问沙河子街附近有几个建房合法,居然侵占国有土地公厕

站长回复: 谢谢,已转相关部门处理  

标题:买商品房签合同选择仲裁最佳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 商洛的商品房买卖市场近年来出现大量的房屋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乱收费用、欺诈业主和偷工减料及改变房屋结构等问题,争议纠纷日趋上升。但是,凡是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选择商洛仲裁机构仲裁的90%得到了解决和赔偿。然而,选择了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业主一再上访却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呢!我个人认为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不起作用,然而其他渠道必然要考虑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多渠道多方面的问题,这在商洛已经是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作为律师,我支持商洛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仲裁工作的文件,我也呼吁业主们在商品房买

站长回复:感谢律师对仲裁法律制度的支持和对当事人的负责精神。   
  

标题:仲裁案件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仲裁案件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

站长回复: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在商洛市依法设立四年来,调解结案多起民事纠纷,少数案子“一裁终局”。由于仲裁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意愿表示,即使裁决案子一般也为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但也有极个别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怎么办?请各界人士点击“商洛市人民法院网”《执行文书》栏目,查看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商中执一字13号、(2011)商中执一字第00007-4号和(2012)商中执一字第00001-3号司法文书。即可解疑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裁决书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的问题。   

标题:仲裁的知识和物权保护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 仲裁制度是与司法审判制度并存同效力的法律制度。仲裁制度更具有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和审理案件不受地域、行业、级别限制“一裁终局”的特点而备受当事人青睐。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五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认权利”。也就是说,物权受到侵害及确认物权归属的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依顺序首选仲裁。据说,商洛的仲裁机构——西仲委商洛分会委员会近几年来,也依据物权法高效的审理了

站长回复: 非常感谢!仲裁工作人员应当向你学习!  

标题:公厕还是私厕?侵占还是有偿买卖?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沙河子作为省级重点示范镇,然而近日沙河子农贸新街口有人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大肆兴建自己的房屋,竟然为了多占面积贪婪的把房屋加盖到新街唯一公共厕所上面给厕所通风受阻臭气熏天,人们上厕所极为不便,出现了街道住户无处上厕,大小便不到位,入厕无踩脚之地,区市容园林局,城管局,国土局不出头管理,试问作为公共厕所上边的房屋是什么性质?是否归个人那么厕所又归何人?是否也私有了,是否以后入厕还需交费?街道的公共建筑什么情况可占为私有?镇政府可否有权有偿划归个人?规划局可有符合规划一说?麻烦借你们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以解大众之疑

站长回复: 谢谢!已转国土部门。  

标题:某事业单位不给我们签劳务合同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我们是对外招聘考上的事业单位,都快几年了,啥都不给我们交,我想问下,我现在辞职了,可不可以起诉单位,以及追究我工作期间的所有应得的三金五险

站长回复:如未填劳动合同,应不构成合同关系。就应按你的岗位、职业情况具体确定。  

标题:切忌歪理邪说评仲裁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 仲裁,是国际先进的法律制度,而仅仅懂一些中国民商事法律的人也难免不懂仲裁。中国的仲裁制度,本来起步晚,商洛更是来得迟,而仅仅懂一些中国司法民商事法律的人对仲裁制度有一些不理解也是应该的。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仅感观到《仲裁法》而未全面研究仲裁法律制度的人不懂得仲裁法75条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何确定《仲裁规则》的法律定位,出现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法定程序和其附属机构、分支机构、组成部分、组建程序及法律依据知之甚少也难免。仲裁法律法规是一部完整的仲裁法律体系和学说,绝不可以断章取义,只知皮毛不

站长回复: 谢谢支持,理解!  

标题:政府力推仲裁是依法、是大局 咨询时间:12年前

咨询内容: 在目前经济发展递日增强且面对世界经济大环境的氛围下,商洛市政府审时度势,接受西安仲裁委员会的商函共同研究决定依照《仲裁法》第5条和《民诉法》及《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批准设立了 “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委员会”,进而健全了商洛市域的法制建设,弥补了民事仲裁法律制度,给予了商洛人民仲裁权利,回避了国务院2002年以后暂停批设仲裁委员会的实际问题。商洛2002年的撤地设市辖商州区才具有“根据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资格,然而,商洛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设立独立的仲裁委员会必然需设机构编制人员、经费、

站长回复: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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