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2009年3月买的房,合同上注明2011年12月31日交房,到现在都没有交,仲裁的结果会怎样?
站长回复: 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但没审查合同,无法告诉你结果如何!谢谢!
咨询内容:我又来对仲裁评说两句,大家都看看,仲裁还是有好处,谁能想到在商洛的法律机关还能24个小时处理一件案子!实际上这个案子的处理工作日恐怕只是十几个小时,高效啊!真正方便,先进的仲裁制度必将是商洛当事人一块和谐美好的天地。
站长回复: 感谢你的评说,感谢你对仲裁的认识!
咨询内容:沙河子作为省级重点示范镇,然而近日沙河子农贸新街口有人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大肆兴建自己的房屋,竟然为了多占面积贪婪的把房屋加盖到新街唯一公共厕所上面致使厕所通风受阻臭气熏天,人们上厕所极为不便,出现了街道住户无处上厕大小便不到位无踩脚之地,区市容园林局,城管局,国土局不出头管理,试问作为公共厕所上边的房屋是什么性质?是否归个人那么厕所又归何人?是否也私有了,是否以后入厕还需交费?街道的公共建筑是谁都可以占有的吗?一经占有是否具为己有?镇政府可有权有偿划归个人?麻烦借仲裁网的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以解大众之疑惑。谢
站长回复:谢谢,已转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某甲原系某乙单位的职工。双方于2007年12月28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某乙单位支付给某甲失业金600元,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某甲于2008年5月30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仲裁期间某乙单位提出申请仲裁时效已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9月9日做出仲裁,裁决由某乙公司按照规定支付某甲经济补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对某乙公司提出的仲裁时效未予裁决。某乙公司以仲裁申请期限已过为由,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该区法院。
站长回复:谢谢!你的咨询属劳动合同仲裁。
咨询内容: 好久没有上网了,作为一个律师我经常关注商洛的仲裁动态,不是恭维,而是想探讨仲裁这个法律机关对商洛倒有多大的用处。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确实是克服困难、排除阻力、从零做起,为商洛的矛盾纠纷化解和给律师提供服务平台做出了一定成绩,这次培训班应该提倡,通过培训使商洛的各界各单位都了解仲裁。市委政府很重视仲裁工作,大家都应该关心仲裁,起码法院的同志也应该知道有了仲裁以后减轻了他们多少压力,当然现在还有不少人不了解仲裁,请商洛分会在宣传这方面花些功夫。
站长回复: 谢谢你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咨询内容: 商州区沙河子镇作为一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国土规划行政属于市级垂直管理,然而在沙河子镇农贸新街西南铁路南侧有10户村民在你们相关部门眼皮底下违法强占抢占盖房,城建不知真假去过阻挡现已盖起。让人费解的是每当有群众联合举报时,你们的相关部门人员才会准时粉墨登场去现场查看,施工者会得知消息提前解散。就这样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重复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每当群众对主管人员提出质疑时,你们的人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在管,可是人家不听我们也没办法呀,你们再向其他部门反映一下。”听起来很有道理,对上级和群众又能有个交代,
站长回复:谢谢!我们将迅速转送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 商州区沙河子镇作为一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国土规划行政属于市级垂直管理,然而在沙河子镇农贸新街西南铁路南侧有10户村民在你们相关部门眼皮底下违法强占抢占盖房,几经城建也不知是真是假的阻挡主体已起,真是法不责众。让人费解的是每当有群众联合举报时,你们的相关部门人员才会准时粉墨登场去现场查看,施工者会得知消息提前解散。就这样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重复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每当群众对主管人员提出质疑时,你们的人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在管,可是人家不听我们也没办法呀,你们再向其他部门反映一下。”听起来很有道理,对上
咨询内容:各位领导: 你好,最近,商州区,银泉路口(双语学校东院墙)的部分街道被做小吃的占据,市容极其脏乱, 我打过电话,3036675 ,打过去始终没人接听,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给市民一个整洁的街道。而且路边乱接电线,火灾时时存在! 望尽快处理。
站长回复: 已转城管部门。
咨询内容: 我在单位碰到有的当事人让同行给他调解,同行也引导当事人调解。我的观点是:律师还是做好自己的本职。最高人民法院文件主要是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不强调也不明确律师调解。不过,没有案子或案子特别少的律师做一下调解也可以。但不要诱导糊弄当事人。司法程序中调解和仲裁调解律师照样可以代理当事人主张。没有必要让当事人拿上只有合同效力的调解书再去法院、仲裁委。
站长回复: 你的观点没错。只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咨询内容: 商洛电信公司近几年来是电信行业服务质量最差的单位。其一对售后服务尽量自定,回避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拖延维修时间,不保服务质量,其宽带、固定电话都是如此,你在街道遇见熟人,随便谈一下电信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是摇头就是责骂。就是移动联通这些部门也对电信公司非常反感,但电信公司往往以同行业互相贬低为由而不思悔改;其二电信公司话费缴纳算错帐甚至无由不提供话费单屡屡发生,但其仍然以其是电信老大自居,不知廉耻,侵害消费者权益;其三电信公司总经理以交流干部自居,不抓服务质量,不顾商洛消费者的呼声,不务正业;其四电信公
站长回复: 谢谢!已转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我2009年3月买的房,合同上注明2011年12月31日交房,到现在都没有交,仲裁的结果会怎样?
站长回复: 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但没审查合同,无法告诉你结果如何!谢谢!
咨询内容:我又来对仲裁评说两句,大家都看看,仲裁还是有好处,谁能想到在商洛的法律机关还能24个小时处理一件案子!实际上这个案子的处理工作日恐怕只是十几个小时,高效啊!真正方便,先进的仲裁制度必将是商洛当事人一块和谐美好的天地。
站长回复: 感谢你的评说,感谢你对仲裁的认识!
咨询内容:沙河子作为省级重点示范镇,然而近日沙河子农贸新街口有人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大肆兴建自己的房屋,竟然为了多占面积贪婪的把房屋加盖到新街唯一公共厕所上面致使厕所通风受阻臭气熏天,人们上厕所极为不便,出现了街道住户无处上厕大小便不到位无踩脚之地,区市容园林局,城管局,国土局不出头管理,试问作为公共厕所上边的房屋是什么性质?是否归个人那么厕所又归何人?是否也私有了,是否以后入厕还需交费?街道的公共建筑是谁都可以占有的吗?一经占有是否具为己有?镇政府可有权有偿划归个人?麻烦借仲裁网的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以解大众之疑惑。谢
站长回复:谢谢,已转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某甲原系某乙单位的职工。双方于2007年12月28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某乙单位支付给某甲失业金600元,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某甲于2008年5月30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仲裁期间某乙单位提出申请仲裁时效已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9月9日做出仲裁,裁决由某乙公司按照规定支付某甲经济补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对某乙公司提出的仲裁时效未予裁决。某乙公司以仲裁申请期限已过为由,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该区法院。
站长回复:谢谢!你的咨询属劳动合同仲裁。
咨询内容: 好久没有上网了,作为一个律师我经常关注商洛的仲裁动态,不是恭维,而是想探讨仲裁这个法律机关对商洛倒有多大的用处。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确实是克服困难、排除阻力、从零做起,为商洛的矛盾纠纷化解和给律师提供服务平台做出了一定成绩,这次培训班应该提倡,通过培训使商洛的各界各单位都了解仲裁。市委政府很重视仲裁工作,大家都应该关心仲裁,起码法院的同志也应该知道有了仲裁以后减轻了他们多少压力,当然现在还有不少人不了解仲裁,请商洛分会在宣传这方面花些功夫。
站长回复: 谢谢你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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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回复:谢谢!我们将迅速转送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 商州区沙河子镇作为一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国土规划行政属于市级垂直管理,然而在沙河子镇农贸新街西南铁路南侧有10户村民在你们相关部门眼皮底下违法强占抢占盖房,几经城建也不知是真是假的阻挡主体已起,真是法不责众。让人费解的是每当有群众联合举报时,你们的相关部门人员才会准时粉墨登场去现场查看,施工者会得知消息提前解散。就这样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重复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每当群众对主管人员提出质疑时,你们的人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在管,可是人家不听我们也没办法呀,你们再向其他部门反映一下。”听起来很有道理,对上
站长回复:谢谢!我们将迅速转送相关部门。
咨询内容:各位领导:
你好,最近,商州区,银泉路口(双语学校东院墙)的部分街道被做小吃的占据,市容极其脏乱, 我打过电话,3036675 ,打过去始终没人接听,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给市民一个整洁的街道。而且路边乱接电线,火灾时时存在! 望尽快处理。
站长回复: 已转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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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回复: 你的观点没错。只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咨询内容: 商洛电信公司近几年来是电信行业服务质量最差的单位。其一对售后服务尽量自定,回避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拖延维修时间,不保服务质量,其宽带、固定电话都是如此,你在街道遇见熟人,随便谈一下电信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是摇头就是责骂。就是移动联通这些部门也对电信公司非常反感,但电信公司往往以同行业互相贬低为由而不思悔改;其二电信公司话费缴纳算错帐甚至无由不提供话费单屡屡发生,但其仍然以其是电信老大自居,不知廉耻,侵害消费者权益;其三电信公司总经理以交流干部自居,不抓服务质量,不顾商洛消费者的呼声,不务正业;其四电信公
站长回复: 谢谢!已转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