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依据和原
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02
执行工程量清单后工程结算方式和原
来定额法的不同点?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03
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标底编制有何要求?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标底的这种参考作用,决定了标底的编制要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标底的编制应在考虑合理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表、费用定额的规定计价,材料价格按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
04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之一。(1)应体现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数量和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全面反映投标报价要求。(2)项目特征表述应简洁、明确。提供的工程量准确,无缺漏项。
05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方式
如何定?
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订合同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应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后的价款调整方法。工期较长的项目,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0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如何设置?
一至九位为全国统一编码,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依次为两位附录顺序码、两位专业工程顺序码、两位分部工程顺序码、三位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清单编制人设置,自001起顺序编制。
07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
计价规范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五个章节和五个专业附录组成。
08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组成?
(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4)措施项目清单;(5)其他项目清单;(6)甲供材料表;(7)零星工作项目表。
09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
组成?
(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0
综合单价的组成?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