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司法实践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记住的几个关键时间?
律师解答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备注:如果申请执行人超过两年的时效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二、法院确定案件承办法官的时间
法院应当在强制执行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法官。
备注: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立案后的7日之后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及其联系方式等。
三、执行法官开始执行的时间
1、承办法官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通知被执行人按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法院获悉后应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2、承办法官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备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申请执行人立案时便需要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相关表格。
四、执行法官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时间
1、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财产线索的,承办法官应在5日内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立即予以核查。
2、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需要法院调查的,承办法官应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3、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法官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情况的调查。
备注: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另行提出申请,法院都会主动使用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五、法院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时间
执行中需要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法官应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六、法院处理执行异议的时间
1、审查时间:承办法官应在收到执行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2、听证时间: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法官应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3、处理完毕时间:对执行异议的审查,法院一般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法官应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七、案件执行办理完毕时间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毕。
备注:司法实践中,法院执行完毕是指法院把相关的执行工作和流程走完,法院的结案方式可以是执行完毕,债权人债权获得全部清偿,也可以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债权获得部分清偿或未获得清偿。
律师建议
司法实践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建议申请执行人最好还是记住以上强制执行的关键时间!